阜食药安协办〔2008〕21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五一”、“六一”、“端午节”和“高中考”即将来临,为切实强化节日和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和考生的饮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抓住重点,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要针对近期气温回升较快、各种食品安全事故诱发因素逐步增多的现状,进一步加强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饮料、粽子、绿豆糕、水果、蔬菜、保健食品和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旅游景点、考生进驻的宾馆、饭店、考点周边地区的食品经营单位和学校食堂等重点单位和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快速反应,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建立完善日常值班制度并严格实行,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有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合理饮食常识,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节日和“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要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于7月10日前报至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传真:2198676 邮箱:fuyangyaojian@126. com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